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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区边民互市进出口货物交通 运输工具改革工作方案

文章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7-07-12

为全面贯彻落实《防城港市边民互市贸易转型升级改革实施方案》(防改办发〔201713 号)、《中共防城港市防城区委员会关于<防城区边民互市贸易转移型升级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防区委[2017]42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推动边民互市贸易转型升级,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近来年,我区的边境贸易发展迅猛,各边民互市点现有的进出口货物运输工具已经不能满足发展的需要,目前自治区边民互市贸易转型升级改革列入全区深化改革重点项目,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区边民互市货物的通关效率,科学应对当前边境贸易急剧下降的状况,从而降低贸易物流成本,以减轻边民的劳动强度及增加群众收入,实现边境互市贸易健康有序发展。

二、目标任务

目前防城区参与边境互市贸易的边民约10000人,主要从事互市商品的搬运、运输业务等,全区边贸板车服务队共有 35 组1097 人 ,共2000台人力板车。

计划在维持原有的通关模式上,将峒中、里火和滩散互市点边民互市货物运输工具由人力板车改革为三轮机动车,进一步理顺边民、收购企业及监管部门三者之间的关系,使改革工作得到平稳过渡。力争到2017年底,将我区峒中、里火及滩散互市点边民货物运输工具由原来的2000台人力板车全部改革为410台三轮机动车。

三、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边民互市进出口货物交通运输工具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防城区边民互市进出口货物交通运输工具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蒋为玉    防城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夏华云    东兴海关副关长

        张君潮    东兴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广西峒中边境检查站站长

吴世河     防城区商务局局长   

 :  韦  锋    东兴海关互市二科科长

胡先福    东兴海关峒中监管科科长

陈炫钟    东兴检验检疫局里火办事处主任

黄克俊    东兴检验检疫局峒中办事处主任

邱如波    峒中边境检查站里火执勤点科长

刘伟东    那良镇党委书记

         张振国    垌中镇党委书记

     防城区商务局副局长

        余剑辉    防城区商务局副局长

        钟苑林    防城区商务局副局长

        陈文霍    防城区边贸服务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防城区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吴世河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改革工作的日常工作。

四、改革投资方式

由区商务局牵头,区边贸服务公司筹资,计划在里火互市点购置三轮机动车200辆,投资估算为200万元人民币;在峒中口岸购置三轮机动车150辆,投资估算为150万元人民币;在滩散互市点购置三轮机动车60辆,投资估算为60万元人民币。三轮机动车的使用权及收益权归区边贸服务公司所有,区商务局监督管理。

五、具体步骤及时间安排

本方案先在里火互市点推行试点,待取得经验后,下一步将在全区范围推广。

(一)试点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7月16日-7月23日)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充分利用调查走访、板报等多种形式,加大对人力板车改革为三轮机动车工作宣传力度,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充分调动广大边民积极参与改革。

2.车辆购置及签订协议阶段7月24日-8月6日)

按照资产管理有关程序,通过自行采购或委托招标代理的方式购置配备车辆;并由区边贸服务公司与边民签订协议,以租赁方式将三轮机动车租借给边民使用,收取适当的租金用于车辆的养护及维修。

3.改革实施阶段(8月7日-8月15日)

通过公开招聘方式招聘驾驶员,原则上优先考虑所属互市点符合招聘条件的边民。车辆分配及使用由所在互市点边贸所统一调度。区边贸服务公司及各边贸所派出专职人员对车辆的维修、养护及使用管理。

(二)全区范围推广的具体时间由区商务局视试点实际情况后研究并作出安排。

六、保障措施

(一)资金保障措施。边民互市进出口货物交通运输工具改革所需资金由区边贸服务公司负责筹资;防城区商务局切实加大对资金的监管和检查,规范资金使用,严防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实施改革后,机动车租赁收入由区边贸服务公司统筹管理使用。

(二)日常监督管理及收费标准

由区边贸服务公司与边民签订协议,以租赁方式将三轮机动车租借给边民,收取适当的租金用于车辆的养护及维修费用。同时派出派出专人专职对车辆的维修、养护及使用管理。租金以柜(车)为单位收取,如租用运输冻杂鱼的收取车辆租用费800元/柜(车);租用运输冻虾的收取1000元/柜(车);租用运输虾仁的收取1500元/柜(车);租用运输鱿鱼干、干果的收取2000元/柜(车)。

(三)车辆管理

1.参与互市的三轮机动车必须是在交警部门入户并具有正规牌照,同时驾驶员必须具有驾驶执照,否则不予进入互市区开展互市贸易。

2.进入互市区开展互市商品运输的三轮机动车,必须保证车况的正常和安全性能,严禁带病车辆进入互市区。

3.必须在指定区域内开展互市运输,即在互市区至各收购市场,如此往返,严禁在开展互市商品运输的同时又开展其他营运,影响互市贸易的开展。

4.从事互市商品运输的三轮机动车,必须在防城区商务局办理备案登记手续,统一由区商务局编号挂牌,并由区商务局造册送各联检部门及村委会备案。

5.从事互市商品运输的三轮机动车,统一由边贸所管理及调度,不服从管理和调度的取缔其从事互市商品的运输资格。

6.三轮机动车的补缺及新增,必须由区商务局核准后报防城区人民政府审批。

7.加强车辆秩序管理,狠抓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

(四)边民互助组管理

1.不改变原有的边民互助组,各边民互助组及边民不再隶属于任何一家收购企业,统一由区商务局管理。

2.在保证边民原有的收入基础上,做到边民同工同酬,平等互利,按劳分配。

3.边民要依法经营,服从管理,树立良好风范和良好形象。

(五)突发事件的处置措施

由于目前我区互市商品的运输工具板车属于个人或个别收购企业所有并操控的,此次改革必会造成某些企业或个人的利益受影响,如果在口岸、互市点内出现聚众闹事,阻塞通道等影响互市贸易的过激行为,由公安、边防等有关单位及时介入、妥善处理,维护口岸稳定和谐,促进经济发展。

 

 

 防城港市防城区商务局

                               2017712